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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关于完善油气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政策的建议

日期:2015-11-04    来源: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国际石油网

2015
11/0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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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气资源 油气开发

一、广元市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情况

广元天然气资源丰富,矿权登记面积1.19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73%。中石油、中石化将广元作为“十二五”时期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主战场,集中会战九龙山、龙岗西、元坝三大气田,截至目前,累计布井161口(中石油86口,中石化75口),获日产上百万方高产工业气流井16口(中石化11口,中石油5口)。国家储委审定通过中石化元坝气田第一期探明储量2194亿方,是迄今为止国内埋藏最深的海相大气田。“十三五”期间两大集团将进一步加快勘探开发一体化进程,预计到2020年,天然气年产能将达到60亿方以上。同时,广元市页岩气资源也十分丰富,分布范围约1000平方公里,预计储量1万亿立方米以上。目前,广元市正加快页岩气开发前期工作,已完成了川北页岩气“产学研用”国家级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上报省发改委(能源局)争取审批。

当前,中石油、中石化加快建设了一批配套项目。中石化元坝天然气净化厂已于今年5月全面建成投产,年生产商品天然气34亿方、硫磺30万吨,目前,日产净化天然气500万方;中石油九龙山—龙岗西天然气净化厂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将根据九龙山和剑阁区块海相气勘探开发情况,适时启动建设。已建成了川东北-川西、中卫-贵阳、九龙山-广元、九龙山-北外环输气管线和兰州-成都原油管道并分别在广元设立了分输场站,形成较为完善的输油输气网络,提升了我市油气保障能力,年输气能力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

二、天然气勘探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所在地基础设施损毁严重。自中石油、中石化进入广元市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以来,分别经历了多轮二维、三维物探作业,因多次重复放炮作业,造成地方多处塘、库、堰、水渠等水利设施破坏,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居民饮水困难;因重型钻井作业车辆辗轧,造成地方道路毁损,特别是村民集资修建的通村通组水泥路毁损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出行。同时,因管道占地未征用,管线建成后需恢复耕作,而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限制管线两侧进行农作物耕种和基础设施建设,以至于管线周边很多土地荒废。埋设各类输气管线将平均开挖25米宽、5米深的线路,这将直接破坏大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诱发山体滑坡,仅苍溪县境内就有253处。据不完全统计,仅苍溪县境内,全县天然气井和输气管线目前使用各类土地约23770亩,其中永久性占用、长期租用、滑坡损毁的耕地约7800亩。近5年来,因物探放炮、重型设备车辆通行、管线施工等作业,导致苍溪县境内430口水井干涸,损毁乡村道路196公里、桥梁5处、水利工程98处。

(二)资源地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在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因含油污水、固体废物、落地原油造成地方水资源、土壤污染,钻井附近农作物普遍减产,甚至绝收;因天然气跑、喷、漏、泄造成当地大气污染;因钻井、试气作业,噪音大,已影响多处养殖场正常生产,也严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以苍溪县元坝10号井为例,井深7250米,钻探时间2年6个月,累计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达5000立方,就地掩埋带毒固体废弃物约3700立方。全县已布井130口,计划还将布井100口以上,将进一步破坏地方生态环境。

(三)维护地方安全稳定压力增大。因多年来的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管道建设,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青苗补偿、道路借用、基础设施破坏等矛盾集聚显现,当地群众怨声载道,地方维稳压力大。

(四)油气资源开发补偿机制不完善。油气资源作为战略性资源和不可再生能源,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作为资源所在地,在向国家输出了大量能源后,本地经济发展却没有得到相应实惠,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资源所在地实行利益补偿,具体体现为生态补偿机制和现行的利益分配体制不完善。

三、对策及建议

(一)建议争取国家建立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议组织广元市全国人大代表形成人大议案上报国家层面,建立天然气资源地勘探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尽快实行生态环境补偿费,生态补偿费可按量计算。

(二)建议争取国家层面出台资源地就地注册企业或注册地与资源地税收分成的相关政策。目前,中石化在净化环节注册公司,每年即可为广元市增加税收收入2亿元,如果钻井、采输、销售等环节注册到我市,初步匡算,将会带来近3亿元新增税收,相当于再建一个元坝净化厂。因此,建议广元市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高层协调,争取在天然气勘探开发、净化、销售等环节在我市注册法人公司,确保资源地收益。若中石油、中石化不在广元市注册法人公司,则建议广元市政府出台政策,对中石油、中石化在勘探、钻井、采输、净化、销售等环节实现的税收实行注册地、资源地分成。

(三)建议出台留存气源指标支持资源地经济发展的政策。为共建良好的油地合作关系,实现企地共赢发展,建议与中石油、中石化达成协议,至少留存资源地30%气源指标资源就地转化,支持资源地招商引资项目用气,同时,对留存资源地的供气价格给予优惠,按井口价执行,此举将极大推动我市天然气资源转化进程。

(四)建议支持川北页岩气“产学研用”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四川省上加快页岩气开发相关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页岩气开发,但广元市大部分区域为中石油、中石化登记区域,而页岩气分布区块与中石油、中石化区块重叠,为解决勘探区域重叠矛盾,为加快广元市页岩气勘探开发步伐,建议广元市政府加快与省发改委协调,加快川北地区国家级页岩气“产学研用”示范园区项目审批步伐。同时,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力争促成两大集团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加快我市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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