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2017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程序、分配原则公告》的要求,本市有需求的企业,请按照公告要求的申请条件,于2017年3月15日前或2017年9月15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江、路海轩
联系电话:87211036、87211880
日期:2016-11-17 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2017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程序、分配原则公告》的要求,本市有需求的企业,请按照公告要求的申请条件,于2017年3月15日前或2017年9月15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江、路海轩
联系电话:87211036、87211880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国际石油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石油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石油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石油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