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0日,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日前,该案在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经营砂锅店的张保平、刁山翠夫妻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和三年。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保平、刁山翠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经营饭店过程中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燃和爆炸继而引发大火,造成在店内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难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