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车辆燃油采购项目(一)
项目编号:JZZC20170304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6-38686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锦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416-3868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彤 0416-3585283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标包, 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车辆燃油采购项目(一);2、资金预算:150.0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3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4月17日 08:30至2017年04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时请携带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采购人留存。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3:30至2017年04月28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4月28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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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6-386866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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