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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品油非法经营严重 宜综合打击标本兼治

日期:2017-05-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董俊 朱成林

国际石油网

2017
05/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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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 成品油 非法经营

    作为一种大宗消费品和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安全经营一直是我国各地政府市场监管的重点。2006年,我国实行成品油许可经营制度,但在高额非法利润的诱惑下,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却屡禁不止。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近期的排查结果显示,已在江苏省发现近1500个非法的成品油经营点和流动加油车,其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简陋,极大地威胁着社会稳定和人员安全。
 
    业内专家表示,形成如此局面的原因有二:我国成品油市场监管尚有漏洞,给非法经营者带来可乘之机;针对非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较轻,在巨大利益诱惑下难以起到威慑和约束作用。新华社智库江苏中心建议,江苏省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行动,重拳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活动。
 
    江苏成品油非法经营暗藏多重风险
 
    2016年6月以来,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在江苏全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大量无证非法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据初步统计,江苏全省现有非法加油站点超过649个(其中销售汽油的约260个),非法流动加油车超过450辆,非法经营规模达26.4万吨,约占全省经营规模的1.5%。其中,超过80%的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油车集中在苏北五市,数量达1259个(辆),规模约为35万吨。在苏南地区,无锡和常州两市是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加油车的集中区域,数量达138个(辆),规模约为13.95万吨。
 
    ——成品油非法经营存巨大安全隐患
 
    2006年,我国公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行成品油许可经营制度,并制定了严格的加油站设立审批制度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下称“《规范》”)。经营者必须根据地方城镇发展规划和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从安监、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方可完成一座合法成品油加油站的建设。
 
    “一般来说,正规加油站的设立周期为1—2年,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把关,杜绝安全隐患。而在安全保障上,‘黑加油站’根本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发展规划处副处长相燚说。
 
    一是“黑加油站”经营场所与设备简陋、不合规。《规范》要求,加油站点与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为50米,与民用建筑物安全距离最低为10米。而经排查,非法加油站点多位于乡镇国道两侧的汽修厂、停车场、餐馆等场所内,部分甚至紧靠食堂、医院和居民楼,油罐也多是露天摆放,安全隐患触目惊心。
 
    二是“黑加油站”经营者缺乏安全意识。据中石油江苏销售公司储运安全处处长朱清海介绍,国家严格限制销售和购买散装汽油,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制造事端。尤其是自2008年奥运会后,购买者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加油站也必须进行相应登记。而“黑加油站点”则是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汽油的便捷渠道。近几年,全国多起公交车纵火案都是非法购买散装汽油酿成的惨剧。
 
    三是“黑加油站”经营者不具备安全技能。在中石化、中石油等正规加油站,人员均需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同时,正规加油站均有针对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工作人员每月进行应急预案演习。而非法经营者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也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消防技能,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理。
 
    除了“黑加油站”,非法流动加油车的社会安全风险更大。“这些车辆基本属于临近年限甚至报废的油罐车,隐蔽性强,流动性大,随开随走,随停随加,安全风险更难控制。如果说‘黑加油站’是固定的‘地雷’,那么这些‘黑加油车’就是流动的‘炸弹’。”相燚说。
 
    ——暴利驱使成品油非法经营爆发式增长
 
    为控制国际原油价格涨跌幅过大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我国设置了130美元的“天花板价”和40美元的“地板价”,即当国际油价超过130美元/桶或低于40美元/桶时,我国相应执行“天花板价”或“地板价”,不再对国内油价进行实时调整。
 
    2008年以来,国际油价从最高点147.27美元跌至当前47美元左右,临近我国设置的“地板价”。同时,山东、河南等地方炼油厂(简称“地炼”)的炼能保持高速增长,2009—2014年山东地炼炼能平均增速为20.3%,成品油产能过剩也使个人经营者更容易获得大量成品油。
 
    “现在黑加油站的购油成本仅为2008年成品油零售价的三分之一,许多黑加油站只要花十几万元买几个废旧加油机和油罐就开始对外卖油,利润空间超过零售价的40%,巨大的利益诱惑使黑加油站呈爆发式增长。”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零售中心副经理郁岳麒说。
 
    非法经营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偷税漏税。2015年1月,我国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目前各项税收占成品油零售价格的比重约为45%,因非法加油站点属于无证照经营,偷税漏税情况严重,这部分收入直接转化为利润。
 
    “根据2017年4月12日最新报价,江苏柴油(0#)价格约5.4元/升,‘黑加油站’通常会比正规加油站便宜0.3—0.8元/升,除去税费,一升柴油的净利润就是1.63—2.13元,对于一个日销量2吨的小型加油点而言,一年利润就超过100万元。”郁岳麒说。
 
    与暴利空间相比,当前我国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的处罚力度也相对较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危化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到20万元的罚款;对非法运输危化品车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到10万元的罚款。
 
    省内外多地重拳整治经验可供江苏借鉴
 
    为整顿成品油市场秩序、消弭潜在安全隐患,2016年以来,河南、浙江、广西、山东等省份,以及江苏省的苏州市、宿迁市、新沂市等地相继开展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的集中整治行动。其中,河南、浙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打击行动,阶段性效果显著,已在江苏周边形成高压态势;在省内,新沂的集中整治措施和苏州的常态化机制,亦值得我省其他市县借鉴。
 
    ——河南:政府强力部门重拳打击
 
    河南是地炼大省,成品油非法经营一度是该省长期面临的老大难问题。2016年7月份,河南省公安厅按照河南省政府要求,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
 
    一是组建以公安厅副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治安、消防、督察、经侦、法制、交警、宣传等各部门职责。二是发动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范围内加油站点、仓储站点、流动加油车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台账。三是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行政罚款、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刑事拘留等措施,强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经营数额到达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主动加强与商务、安监、质监、工商、住建等部门的执法衔接。
 
    2016年,河南全省查封“黑加油站”7857家,其中无任何证照5484家,证照不全2373家;刑事立案445起,刑事拘留406人,逮捕10人,治安拘留3200人;罚款金额818.16万元;查扣无证照的成品油运输车96辆,查扣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104辆,查扣油品2740.15吨。
 
    ——浙江:多部门联合执法并督导落实
 
    G20峰会期间,为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对浙江省社会安全造成的压力,保障G20的顺利平安召开,2016年7月20日,浙江省维稳办制定《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方案》,主要针对三种类型的非法经营行为:一是取缔无证照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二是取缔无证无照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三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
 
    根据《方案》,浙江省首先明确公安、国土、商务、工商(市场监管)、质监、安监等部门以及中石化、中石油和其他经营企业的职责分工,逐级明确任务,防止扯皮现象。其次,建立通报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整治过程中的应急问题。第三,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集中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履行、不落实的行为予以追究处罚。
 
    截至2016年8月,浙江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辆400多个。
 
    ——新沂:集中整治72家“黑加油站”
 
    新沂市靠近山东、河南等地炼大省,非法加油站点获取油品渠道便利,境内高流镇是成品油非法经营重灾区。据排查数据,2016年上半年,新沂市非法经营站点达到170多个,重灾区高流镇205国道沿线20公里范围内就有小型加油点74家,其中72家证照不全。
 
    为了整治非法经营情况,新沂市以市长为组长,组成专项领导小组,亲抓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2016年7月26日,在该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商务局、公安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高流镇的非法加油站点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尽量做到拆除没收设备,如油罐、加油机、加油棚;二是有拆除难度的,采取向罐内注水泥或用挖机直接破坏、压扁油罐等毁坏性办法,防止重新使用;三是由公路部门安装道路沿线护栏,使车辆无法便利进出;四是多方位宣传非法售油点在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反面案例,强化全民警觉意识,保持舆论监督的长效性。截至2016年8月,72家非法加油站已基本清理完毕,其中自行关停57家,强制拆除15家。
 
    ——苏州:常态化机制杜绝非法经营
 
    首先,苏州市建立了常态化网络监管机制,市民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寒山闻钟”或投诉电话12345举报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等情况,有扎口部门对老百姓难以判断的事件及时批转相关部门处理,超过时限未办的相关企业会接到书面催办函,此便民机制在苏城深得人心。
 
    其次,苏州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主管领导对成品油市场高度重视,定期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的行动,2012年以来先后处理了吴江非法水上加油站、太仓和张家港非法油罐车等6次案件。
 
    第三,中石化苏州石油分公司切实履行向政府和社会的“蓝天工程”承诺,2012年率先完成油品升级,并主动协助政府商务、工商、环保、物价等部门开展油品升级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升级置换不到位的油站,督促升级置换进度较慢的经营单位。
 
    非法经营屡禁不止 综合打击方可标本兼治
 
    市场监管尚有漏洞,给非法经营者可乘之机;惩处力度较轻,在巨大利益诱惑下难以起到威慑和约束作用——这是大宗消费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主因。对此,新华社智库江苏中心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专家表示集中整治行动在一段时间内可起到有效整肃市场的效果,但仍需实施制度性的综合打击,才能标本兼治。
 
    新华社智库江苏中心建议,江苏省应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上下联动、长短结合”,根除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第一,明确部门责任,上下联动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涉及商务、工商、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存在“九龙治水”的情况。江苏省应借鉴河南、浙江等地经验,在省级层面尽快明确牵头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制定整治总体方案;并要求各地市和区县以主要领导为首组成行动小组,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上下联动”推进整治行动。
 
    第二,提高违法成本,集中重点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治而不绝,利益空间大而违法成本低是主因。江苏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是对违法经营设备和车辆进行没收和破坏性处置,防止轻易反复;二是可以参考其利润空间,按比例制定处罚金额,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对涉案金额较高、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政民合力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提高职能部门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的监管意识,定期安排清理整顿,保持对非法经营活动的长期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借鉴苏州充分发挥群众作用的经验,大力宣传“黑加油站”和“黑加油车”的危害,同时利用各地政府部门网站及12345等投诉电话,拓宽举报渠道,通过社会力量实现监督市场的效果。
 
    第四,完善市场环境,推广溯源机制。我国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实施许可制度,但对油品的流向并没有建立硬性的溯源机制,这就造成油品可随意流向非法市场的监管漏洞。2014年,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构建覆盖流通领域各环节的油品质量管理制度与流程,并以此构建油品质量消费者可溯源机制。江苏应进一步加强油品控制措施,在全国率先推广构建强制性溯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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