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造任务在15座以下加油站的区、开发区,从完成辖区内所有改造任务的当月起,每提前一个月加5分,最多不超过15分;对改造任务在15座以上加油站的区、开发区,从完成辖区内所有任务的当月起,每提前一个月加10分,最多不超过30分;2017年12月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考核加分奖励2017年12月结束。
同时要求有改造任务的区、开发区成品油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提前完成改造任务;严格监督企业按照计划开工时间进行改造,对未按期开工改造的,次月1日起由所在区、开发区收回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停业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