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涉案成品油和运输工具委托保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B1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涉案成品油和运输工具委托保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本次招标分2个包,包1:汕头地区(负责汕头地区的涉案成品油和运输工具委托保管),包2:汕尾地区(负责汕尾地区的涉案成品油和运输工具委托保管))。
(2)报价要求:
油料保管费用
油料保管以批次为单位,按保管油料每吨每个自然月人民币65元计算,每吨保管费用达到或者超过400元按400元计算。当月保管时间不满15日(含),当月不收取费用;当月保管时间超过15日但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即最高限价65元/吨/月),超过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船舶和车辆保管费用
1).无当事人且无移交其他单位的车辆保管费用为每辆每日人民币35元; 船舶长度25米(含)以下的,保管费用为每艘每日55元;船舶长度25米以上的,保管费用为每艘每日105元,由乙方向甲方收取(船舶长度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测量确认为准);(即最高限价车辆35元/辆/日,船舶长度25米(含)以下55元/艘/日,船舶长度25米以上105元/艘/日),超过最高限价者为废标。
2).有当事人且无移交其他单位的船舶和车辆的保管费,由甲方、乙方和当事人协商解决;
3).涉及移交其他单位的船舶和车辆的保管费,移交前保管费用由乙方根据保管日期按照上述标准向甲方收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投标人应具备成品油相关的经营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场地证明或承诺书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 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场地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九、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73225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