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
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12月28日24时起,每吨均提高70元;89号汽油由每升6.35元调整为6.40元,提高0.05元;92号汽油由每升6.78元调整为6.84元,提高0.06元;95号汽油由每升7.22元调整为7.28元,提高0.06元;0号柴油由每升6.43元调整为6.49元,提高0.0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配送制,元/吨 |
非配送制,元/吨 |
元/吨 |
元/升 |
89号汽油 |
8215 |
8130 |
8515 |
6.4 |
92号汽油 |
8726 |
8636 |
9026 |
6.84 |
95号汽油 |
9237 |
9141 |
9537 |
7.28 |
0号柴油 |
7200 |
7125 |
7500 |
6.49 |
-10号柴油 |
7650 |
7571 |
7950 |
6.88 |
-20号柴油 |
8025 |
7942 |
8325 |
7.21 |
-35号柴油 |
8325 |
8239 |
8625 |
7.47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