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29号)精神以及合肥市依法整治非法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转为日常监管工作长期开展。为了保证及时处理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工作中没收的成品油,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二、分工负责
鉴于油品处置工作安全要求高,时效性强,为加强快速应对,特委托中石化合肥公司、中石油合肥公司两家企业共同承担。分工如下:
中石化合肥分公司负责巢湖、庐江、肥西、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巢开区的集中处理没收的成品油工作。联系人:汪高俊,电话:62212929。
中石油合肥分公司负责肥东、长丰、瑶海区、庐阳区、高新区、新站区集中处理没收的成品油工作。联系人:胡万龙,电话:62286850。
请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中有需要处理的油品第一时间与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处置。两大集团责任人务必按照相关规程及时规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整治非法成品油经营工作废油处置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两大集团按季报送废油处置信息(内容包括:处置次数、油品类别、数量、处置方式等)。
各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依法整治非法成品油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同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