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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7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70元和260元

日期:2018-07-09    来源:发改委

国际石油网

2018
07/0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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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汽油价格 柴油价格 油价上调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8年7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提高270元和26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单位:元/吨

  汽油(标准品) 柴油(标准品 )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9320 8280
天津市 9285 8245
河北省 9285 8245
山西省 9355 8300
辽宁省 9285 8245
吉林省 9285 8245
黑龙江省 9285 8245
上海市 9300 8250
江苏省 9340 8585
浙江省 9340 8300
安徽省 9335 8295
福建省 9360 8310
江西省 9340 8305
山东省 9295 8255
湖北省 9310 8270
湖南省 9350 8330
河南省 9305 8265
海南省 9430 8380
重庆市 9500 8455
广东省 9365 8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 9430 8380
宁夏回族自治区 9290 8245
甘肃省 9270 82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065 814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9300 8260
成都市 9505 8480
贵阳市 9465 8405
昆明市 9495 8435
西安市 9270 8255
西宁市 9250 8290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车用汽、柴油国家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价格。
 
    3、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5、供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符合第五阶段质量标准的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8535元和749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油价格执行;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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