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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510元

日期:2018-11-19    来源:国际石油网

国际石油网

2018
11/1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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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内油价 成品油价格 汽油价格

    11月19日,国际石油网从山东省物价局处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510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490元。
 
    原文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8年11月16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510元;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降低490元。调整后山东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国Ⅴ汽油 89号 9035 6.74 8735 8690
92号 9577 7.26 9277 9229
95号 10119 7.78 9819 9769
国Ⅴ车用柴油 0号 8005 6.9 7705 7665
﹢5号 7845 6.76 7545 7506
﹢10号 7685 6.62 7385 7346
﹣10号 8485 7.44 8185 8143
﹣20号 8886 7.79 8586 8541
﹣35号 9206 8.08 8906 8860
 
    备注: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Ⅴ标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 8275 元和 7245 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2.国Ⅴ标准普通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按同标号车用柴油价格执行。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部分城市销售的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国 V 标准车用汽柴油价格执行,待国家批复新的价格后再作调整。6.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
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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