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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下调 油气电价格一起降

日期:2019-04-01    来源:中国石油报  作者:王芳

国际石油网

2019
04/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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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增值税 油价 成品油价格

3月2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连发四个通知,内容均涉及降价: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称,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成品油增值税率由16%降低至13%。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自2019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通知要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称,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涉及中石油企业8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通知要求各地尽快调整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并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与用户。

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称,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将增值税税率降低的好处让与用户。

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毅军认为,我国管道运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增值税降低以后,及时下调管道运输价格,加上下调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政策指向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为我国经济注入更大的活力,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居民用气价格也将下降,为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了更大的腾挪空间。

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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