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温州市中院对一起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作出一审判决,28名被告人分别被处无期到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据了解,这是杭州海关关区查获的最大规模的成品油走私案。
2017年1月,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发现,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四兄妹伙同周云文等组成走私团伙,雇人驾油船以绕关方式从台湾海峡附近海域过驳柴油入境至瑞安飞云江码头,销售给来自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地的油罐车。同年5月,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收网,查扣涉案船只10艘,百余张网络手机卡、银行卡以及数百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认为,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黄爱青、黄爱明、黄爱平、黄爱秋、周云文合股共谋走私柴油,安排团伙成员负责销售、财务、船舶出海、码头装卸、望风等,并雇佣邱同寿等驾船前往境外海域377个航次,共过驳21.6万余吨柴油入境销售,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