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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废油炼成品油销售,桂林这家“恶臭”加工厂负责人被逮捕!

日期:2019-07-16    来源:桂林政法

国际石油网

2019
07/1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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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废油 成品油销售 废弃油脂

    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涉嫌环境污染罪的废弃油脂加工厂负责人批准逮捕。

    据悉,公安机关向象山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该院承办人第一时间审阅了案卷材料,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一方面,承办人实地调查,走访了案发现场,对已查获的生产工具、产品、污染物进行检查,以核实该案的危害后果;另一方面,该院与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加工厂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向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了解涉案物品的专业性,建议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提供对涉案物品的专业检测鉴定结果,为该案的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在此次联合执法活动中,象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部联合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来到该废弃油脂加工厂,发现厂内摆满了油桶,其中不少成品油桶、废油桶、废油水桶。另外在加工厂内发现废油泥及废压滤渣各一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自2018年4月建厂开始收集处置加工废弃润滑油、齿轮油等将收集的废弃油经处置加工后形成成品油销售
 
 
 





 
    据了解,自该废弃油脂加工厂运转以来,在生产过程中散发刺鼻气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此外,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油泥及废油滤渣堆放在该加工厂内,未经处理,已经产生废弃油脂,渗透到地表面。
 
 

 
    启动公益诉讼
    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加工厂负责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该院诉讼监督部将会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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