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改后的《条例》,自11月1日起,石油及天然气的征税标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10%,税率较试点时有大幅提升;煤炭及其他金属原矿,则仍按照产量征税。券商关注的是,三大油企会否同时受暴利税及资源税的“双重夹击”,令盈利进一步受压。
美银美林:中海油全年盈利或会相应下调11%,而中石油及中石化则分别会下调6%及7%。不过,中海油正缴交2%暴利税,若相关税项获扣减,资源税影响将减少至4%至5%。
资源税将对三大油企盈利带来3.8%-8.6%影响,其中以中石油所受影响最大。
十二五期间提高资源品税负和增加从价定率计征品目将小步慢走,扩大征收范围更难有进展。
决策层推出如此举措,说明资源价格改革到了需要突破的时刻。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董秀成:这一改革较试点时的力度大得多,如果石油企业还要缴纳矿产使用费和特别收益金,则改革推广后企业的税负压力将明显增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从价征收对油气上游企业有立竿见影的负面成本影响,油气上游企业一定希望能尽快转嫁给消费者。当然,最终还是由消费者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