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朝阳地区市场成品油质量,朝阳市工商局实施行政指导进市场、自律制度落主体、质量监测靠科技、动态监管促规范、行政处罚正行为“五律”措施,来监管和规范成品油经销企业行为并取得成效。
以“导”为律,行政指导进市场。年初以来,朝阳市局消保分局以召开会议、视察行业、深入站点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进市场”活动,在朝阳市区、朝阳县、北票市、建平县、凌源市、喀左县等6个区域,先后召开了成品油经营者行政指导会议,从省局成品油质量管理规范、工商机关的监管职能、成品油质量监管机制、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成品油存在的质量问题等5个方面,开展具体行政指导工作,以指导促规范。
以“制”为律,自律制度落主体。在行政指导基础上,将《辽宁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行政告知书》,直接发送给每一个成品油经营者,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之处张贴明示,而且做到送达回证进行备案。现朝阳市349户成品油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落实率达100%,成品油经营主体数据信息标注率达100%。同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都建立了电子监管档案。
以“检”为律,质量监测靠科技。依靠科技手段,加强成品油质量监测,严把质量“准入关”。朝阳市各级工商部门配合省发改委和省、朝阳市工商局抽检乙醇汽油91批次,轻柴油118批次。其中抽检乙醇汽油不合格28批次。轻柴油不合格104批次。依据抽检结果,对“问题成品油”的经营者进行了依法处罚。
以“监”为律,动态监管促规范。各级工商部门采取“动态监管”模式,实行“双定双包”即定岗、定责,包质量、包规范责任制,填写巡查纪录,纳入动态监管档案。动态监管档案分设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电子档案由辖区局分别建立,并根据设立和注销状况实时更新;书式档案由朝阳市局消保分局统建,县(市)区局或者辖区工商所(分局)分建。通过动态监管,既提高各级工商部门的责任意识,又让经营者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
以“法”为律,行政处罚正行为。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对19家擅自使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航油”、十等分花瓣(宝石花)、SINOPEC(朝阳商标)、长城(润滑油<脂>、汽车养护系列商品)、蓝天航油(BLUESKY)等标志的加油站,依法责令改正,对其中1家立案查处。今年,朝阳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成品油相关案件143件,其中商标案件1件,销售不合格油品案件142件,有力规范了成品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