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9日讯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价格字[2009]138号文件“由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制定本辖区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市物价局结合我市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结果,将我市12月份以升为单位销售成品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
成品油品种 密度 测算值 折算升销售单价(元) 公斤 价格(元)
93#乙醇汽油 748.0 7.16 9.577
97#乙醇汽油 762.0 7.71 10.119
-35#柴油 835.0 7.86 9.413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下浮不限。各经营单位经营其他品种油品时,应凭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密度测试报告,报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审批销售价格。成品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范围为我市七区九县,执行期至2011年12月31日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