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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11年成品油补贴总额3200余万元

日期:2011-12-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晓光 宋居雯

国际石油网

2011
12/2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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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牡丹江 成品油 补贴

    12月23日,牡丹江市财政局消息,牡丹江市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经开始。对2011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此次不予补贴。

  据了解,补贴清算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拨付,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和城市出租车的补贴统一按12个月计算。市本级补贴总额为3241.8万元,其中:渔业生产补贴36.7万元,林业生产补贴290.2万元,城市公交补贴1758.3万元,城市出租车行业补贴1156.6万元。市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不留机动。

    此次发放的补贴资金是针对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市本级从事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和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为本次补贴对象油价补贴进行的发放。

  按照牡市首次石油价格财政补贴工作采用的计算方法,确定本次补贴标准为:从事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总额为36.7万元,牡丹江市只有镜泊湖养殖场具备补贴资格;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补贴总额为290.2万元,按林业生产量核定补贴标准,林业生产补贴标准为68.01元/立方米,营林生产补贴标准为10.26元/亩,林业管护补贴标准为0.79元/亩;城市公交企业补贴总额为1758.3万元,根据核定的标准126.53元/天,城郊线路发放62.7万元;市区线路发放1695.6万元。城郊线路车辆更新、过户,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变更为准,私自过户不予承认。

  城市出租车经营者补贴总额为1156.6万元,牡丹江市区拥有合法运营手续和车籍档案的出租车数量为2619台,每台出租车补贴标准为4416元/台。

  据悉,补贴资金已拨入“财政油价补贴资金”专户,12月20日起陆续开始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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