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商务部2011年第66号公告)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新企业名单。即日起,各有关企业可向商务部授权机构办理成品油(燃料油)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各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进口管理规定,做好燃料油进口工作。
商务部外贸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