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根据测算,无论国际油价是涨是跌,3月上旬国际参考原油22日均价与上次调价时的基价相比,涨幅都在4%以上。按照2009年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方法》,发改委可以在3月10日之前再次上调国内汽柴油价格。
然而根据相关规则,发改委应该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才能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价格变化条件已经无法控制,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如何?大明监测情况是:2月份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不旺,而供应相对充裕,因而在2月7日上调成品油价格后,各地出现了降价促销情况。尽管预期国际参考原油涨幅将破4,但是一经推价便无市场。因而相对于当前的最高限价来说,国内汽柴油市场显得疲软。
然而随着气候回暖,3月份炼油厂检修高峰来临,需求可能重现,供应可能趋于紧张,市场状况将发生逆转。因而将为再次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创造市场条件。
从社会承受能力来说,当前国内汽柴油价格处于历史最高价位,肯定会抑制私车出行,提高社会生产和流通成本,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并加重国民生活负担。
综上分析,3月中旬之前国家发改委可能会在国际油价涨幅突破4%的情况下,根据国内炼油业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方面综合考虑,慎重对待再次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到了22个交易日,即3月7日这一天,发改委未必再次上调国内汽柴油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国际参考原油价格已经远远超过每桶80美元,按照《石油价格管理方法》第七条,应该按照加工零利润来计算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