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讯 28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规划(2011-2015年)》,工信部制订并公布了《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21%左右,“十二五”期间工业部门将节能6.7亿吨标准煤。
据工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行业节能目标,我国将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按照循环经济理念,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向上下游一体化、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方向集中,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
另外,我国还将在这些主要工业耗能部门大力提升行业能源利用水平,继续加强重大节能技术创新和示范,加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力度,加快重大节能标准制定。
根据《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我国工业部门将实施下列九大重点节能工程: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内燃机系统节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热电联产、工业副产煤气回收利用、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节能产业培育等工程,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十一五”期间,全国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2.59吨标准煤下降至2010年的1.91吨标准煤,5年累计下降26%,实现节能量6.3亿吨标准煤,以年均8.1%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4.9%的工业增长。
同期,工业能源消耗总量逐年增加,由2005年的15.95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0年的24亿吨标准煤左右,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由2005年的70.9%上升到2010年的73%左右。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和电力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耗量占工业总能耗的比重由2005年的71.3%上升到2010年的7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