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吉林成品油开始执行新周期的价格,平均涨幅达到每升0.1元,而导致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受季节气候温度降低的影响,成品油密度发生了变化。
据新华社12月2日报道,按照吉林省发改委日前正式发布的通知要求,从12月1日起,吉林省成品油开始执行新周期的价格,平均涨幅达到每升0.1元。
据了解,导致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受季节气候温度降低的影响,成品油密度发生了变化。此次调整在重量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吉林省升付油价格换算的暂行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以长春市为例,长春市场上的93号汽油将由原来的4.68元/升涨到4.77元/升,97号汽油的零售价格将由原来的5.43元/升涨到5.56元/升。
按照规定,此次调整后的升付油零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加油站可在规定的幅度内自行向下浮动。吉林省发改委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对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随意涨价等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