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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可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

日期:2012-06-28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李亚秋

国际石油网

2012
06/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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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营油企 原油 成品油储运

  国际能源网讯:日前,商务部出台《商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此前业内呼声较大的关于放宽石油、成品油进口准入条件的政策并没有出现此次《意见》之中。

  民营资本有序进入成品油市场

  2012年以来,国内成品油市场进一步向民间资本放开的趋势日趋明显。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表示凡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几天后,商务部出台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原油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分销市场。鼓励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型民营油企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独立石油公司或技术服务型石油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虽然放宽石油、成品油进口准入条件的政策并没有出现此次《意见》之中。但《意见》特别明确,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一些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表述或为向民间资本敞开成品油进口准入资质大门的前奏。中海油总公司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表示非常支持向民营企业开放石油进口资质。他指出,垄断有利亦有弊,在一定程度下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而油价与资本流入的多少关系紧密,不打破这一问题就不可持续发展。“这是一种趋势,肯定是要市场化的。”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曾表示,传统油气资源并未放开,上游垄断将会依旧存在。

  商务部加大民营油企扶植力度

  目前民营企业已占中国商贸流通经营单位总数的93%,商务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发挥好民间投资在中国商贸流通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并出台了《商务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意见说,鼓励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型民营油企通过兼并、收购、联营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独立石油公司或技术服务型石油公司,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2012年以来国内成品油生产发展缓慢,产量增速低于上年同期。5月份,成品油产量增速再次下滑,民营资本的进入或许将打破这一局面。民营资本进入成品油市场是中国石油市场市场化的必然趋势,成品油进口准入条件的政策只是时间问题。民资进入成品油市场后,将会有力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成品油市场更加透明化、市场化、多元化、油价合理化。并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促进国内成品油行业国际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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