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油网 » 石油财经 » 石油行业研究 » 正文

评论:成品油消费税转向谁受益

日期:2012-09-25    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石油网

2012
09/25
08:38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成品油 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近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个方面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会增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这事有点无厘头

  从法理意义来说,征收消费税一要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抑制对社会环境不利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限制集团消费和特殊消费;二要引导消费,抑制消费的奢侈和超前;三要调节支付能力,缓解社会分配的不公平。以成品油来说,成品油算什么?只能归入“资源性”一类,在产品上体现税收调节。

  从消费环节看,成品油对社会生活构成的刚性需求,是一个无法忽略的事实。向刚需产品征收消费税,实在是一件很无厘头的事。因为成品油的消费者,直接来看只是到加油站加油的人。而间接来看,只要征收的税款可以摊入生产和流通成本,则每个消费者又都成了买单人。

  马龙生(北京 市民)

  成品油需要减税

  尽管成品油进行征管变革很有必要,也很符合税收制度改革发展方向,但在笔者看来,就国内成品油现状而言,需要大幅度减税,而非变更征管模式。因为,国内的成品油税负,已不堪负重。

  成品油税负高,尽管“肥”了国家,但如果算总账,并不划算。如果我们用一个链条来表示,就可以形象地了解到:成品油价格高—助推物流成本增加—带来物价上升—加重消费者负担—最后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

  吴睿鸫(河北 公务员)

  征税应先问政于民

  这里暂且抛开拟试点向居民征成品油消费税新政与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中部分内涵的交叉不谈,单是这一作法的胎动方式,就让人费解。按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显然,这名官员不管是为这一税改试点“放风”,还是真的政策已即将出台,都绕开了倾听民意这一道关口。颇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不无忧虑地看到,对改革者自身有利的政策,说改就改;而系牵民众的生活难题,却数年没有着落。诸如此类的现象,与现代民主法制与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明显背离,该引发我们的警觉。

返回 国际石油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