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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核准烟台蓬莱溢油事故油田复产

日期:2013-02-2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石油网

2013
02/20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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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油田

  因溢油事故被停产一年半的蓬莱19-3油田正式获准恢复生产。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布公告称,康菲石油已取得蓬莱19-3油田总体开发工程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文件。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逐步实施恢复生产相关作业。

  根据国家海洋局公告,经过排液泄压、维护治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蓬莱19-3油田已恢复正常状态,具备正常作业的条件。

  2011年6月,位于渤海中部的蓬莱19-3油田发生两起溢油事故;2011年9月,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该油田由康菲公司担任作业者并拥有49%的权益,中海油拥有剩余51%的权益。

  康菲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对媒体确认,康菲公司将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恢复蓬莱19-3油田正常作业。复产的蓬莱19-3油田将有一套新的开发方案,其作业流程将发生一些变化。

  据了解,按照此前签订的合同,中海油将于2014年接任该油田作业者,但两家公司的权益保持不变。

  此前,康菲公司已经向中国农业部支付了10亿元人民币,用决因该事件给渤海湾渔业资源造成的影响及其引起的相关索赔。此外,康菲公司还将向国家海洋局支付10.9亿元,用以解决因事件可能给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的相关索赔问题。

  “从表面上看,这个赔偿的数字不算小,但对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所造成的损害来说,并没有实质性的触动。”盈科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资源法律部主任赵京慰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目前大部分的渔民已经接受了政府的行政调解,但赵京慰认为,蓬莱溢油事故的赔偿方式不具有借鉴意义,整个赔偿过程缺乏公开与透明。

  赵京慰表示,溢油事故是由企业造成的,应该由污染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超脱于外。政府部门则应该是一个中立和执法者的角色,由政府部门出面为企业承担赔偿的工作,转移了利益损害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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