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2013年初始,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就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针对调价周期长、4%的国际油价波动指标这两个突出缺陷,该委计划缩短调价周期,以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
林伯强称,目前国内成品油调价是按照22天一个周期,以及4%价格变化幅度的原则。从以往的情况来看,这样的规则并不能及时反映目前国际油价的大幅度变动的趋势,往往是油价下跌或上涨的条件即将满足时,国际油价走势已经发生变化,导致调价窗口关闭。因此,建议将调价周期和幅度改为10天及2%,以更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化情况。
张平坦承,我国现有成品油定价机制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周期太长,22个工作日再加上节假日就是一个月时间,而国际油价每天都在变动,时间长则不能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动情况;二是该委设定的调价参照指标是国际油价变动幅度要达到4%,这造成国际油价变动不能及时地反映到国内成品油价。
借着两会的契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正在逐步的形成,新机制将准备取消4%的国际油价波动指标,按一定的周期,该调就调,亦即不管是否达到4%,该升就升、该降就降,令油价定价机制更灵活,更适应国际市场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