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南京开始实施轻型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用油排放国四标准。继2011年1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实施国四标准后,该市扩大了机动车排放国四标准实施范围。
南京此次实施国四标准的车型包括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柴油车和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汽油车。根据规定,外地转入南京的二手重型汽油车和轻型柴油车一律视同新车管理,按照通告规定按时执行国四标准,凡是达不到国四标准的,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目前南京共有汽车103多万辆,汽油车占90%,每年消耗130万吨汽油,排放各种污染物近40万吨。国四油品实施后,按照减排20%-30%污染物计算,南京现有机动车一年可减少约10万吨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