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现行人公里基本运价将上调0.008元农村道路客运价不作调整。
就本报记者提出的我省何时启动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问题,省运管局副局长马德科在7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7月18日,省物价局与省交通厅两部门联合制定了《省物价局与省交通厅第二次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疏导运价矛盾。记者当天从省运管局获悉,联动机制的启动日期为8月1日。
据悉,6月20日,全国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交通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8月1日起我省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具体是以现行人公里0.104元公路运价为基础,省内不同线路等级和车辆类型的人公里运价(基价)上调0.008元。第二次启动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后的价格是公路客运人公里最高运价,不同线路等级车辆类型的具体执行票价,各客运运输经营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下浮执行。
此次启动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将不作调整,不实行油价运价联动,仍按每人公里基本运价0.10元执行。客运附加费及其他收费也按照原标准执行。
实施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后的公路汽车客运营运里程及票价表等由各级价格、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测算监制后公布执行,并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运输企业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对调整后的公路汽车客运营运里程及票价等,及时在车站候车室、客车车厢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客运市场运营状况的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自行上浮、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经营秩序的管理,加大打击非法运营的力度,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2006年,为了有效应对和化解燃油上涨对公路客运行业带来的影响,我省建立了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受2007年11月1日国内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上涨影响,我省于去年首次启动了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基本公路客运价格由人公里0.10元上调至0.1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