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油价重压下业绩受损的国内石油企业,在新年来临之前迎来了好消息。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桶提高至65美元/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最近国际油价保持在不到60美元/桶的水平看,石油企业已经可以不用再交石油特别收益金,只有国际油价重新涨至65美元上方才会上缴特别收益金,这对于石油企业可谓是巨大的利好,不但可以卸下了税负重担,更打开了盈利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到65美元/桶,主要是国内石油企业近年来的成本不断提高所致,不过,其与成品油消费税的提高相继推出,也是当前国家平衡财政收入的手段。
时隔三年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再次提高
所谓石油特别收益金,就是俗称的“石油暴利税”,指的是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的收益金,针对国内的石油上游开采企业征收,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2006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油特别收益金就此诞生,并于2006年3月26日起执行,目的是对石油开采行业的高额利润予以控制。
2006年石油特别收益金最初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2006年WTI原油均价为66.2美元/桶,布伦特原油均价66.1美元/桶),以5美元为一档,共分5级,征收比率从20%递增到40%。油价越高,征收比率也就越大。
起征点此前唯一的一次调整是在2011年11月1日,当时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桶(2011年WTI原油均价为95.1美元/桶,布伦特原油均价110.9美元/桶)。
此番起征点再度提高,适逢国际油价断崖式暴跌,石油上游开采企业叫苦不迭之际。截至26日收盘,WTI原油报54.73元/桶,布伦特原油报59.45元/桶。受此传导,国内成品油价于26日24时迎来“十一连跌”。
财政部下发的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从2015年1月1日起,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原油价格每桶65-70(含)美元时,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例为20%;70-75美元每桶时,征收比例为25%;其后每上升5美元,征收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当原油价格升至每桶85美元后,征收比例固定为40%。
调整背后:石油企业成本上升 撑不住了
虽然此次调整是在国际油价大跌的背景下,但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起征点调整背后的原因并不是油价的涨跌,而是国内石油企业上游开采的成本不断提高。
据了解,国内石油成本并无统一的价格,但是当前平均成本已达每桶55美元左右,这其中除了直接开采成本外,还包括勘探成本、税收和销售成本等方面。
据统计,2009-2013年,中石油、中海油和中石化累计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分别为3264.95亿元、1057.59亿元和1193.65亿元,在“三桶油”所缴纳的税费中分别占31.1%、33.8%和13.9%。
201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营业税金及其附加中列明石油特别收益金,分别为124.48亿元、359.76亿元。同期,中国海油费用科目中,石油特别收益金为119.71亿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介绍,近年来国内石油企业的开采原油是越挖越少,越挖成本越高,尤其是“三桶油”在海外收购的资源,都是在国际石油价格处于高点时进入的,成本也在逐年增加。但是另一方面,国内石油巨头往年业绩好的时候,政府并没有直接调高起征点,其实去年是个很好的机会,但是没有调整,当前再调的话有其合理性,只不过当前调整很容易让外界跟油价变动联系起来。
早在2013年初,中国石油(601857)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就曾向主管部门建议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并建议把石油暴利税起征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给出的正是成本一说。但最终,在舆论压力之下,这番游说未能成功。
有媒体当时算了一笔账,若这一建议实现,“两桶油”(中石油、中石化)有望减负405亿元。
当前,国际油价腰斩式暴跌,石油上游开采企业苦不堪言。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在这一时间节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65美元/桶,将有效减轻油企成本压力。
联系到此前成品油价两次下调时,消费税随之上调,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认为,这也是国家财政的平衡手段。“原油下跌的影响会在特别收益金环节快速显现,石油开采企业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数额料将大举减少,在此阶段国家大幅上提燃油消费税税率,以此对冲调节财政收入。”
利好“三桶油” 鼓励国内石油开采
对于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对石油企业的影响,分析师张永浩指出,“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短期内并不会让具备石油开采销售权的企业迅速获得实质利好。”他说,目前两桶油原油平均价格相较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低7%至10%,已在55美元/桶以下,这意味着其目前已经不必再缴纳特别收益金。“但是长期来看石油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价格轨迹将重回上行趋势,届时对于‘三桶油’等企业来讲,本次调整就是实打实的利好。”
中信证券今年10月的一份研报认为,若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5美元/桶,其他条件不变,或对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2013年的每股收益分别提升0.05元、0.03元、0.06元。
中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表示,目前国内开采石油成本高企,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鼓励国内石油开采。一不愿具名的石油行业分析人士也指出,国内部分油田由于亏损,产量一直在收缩,在目前油价基础上,本次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短期不会对油企业绩有影响,更多是出于保证国内石油开采稳产和增产的目的。
不过,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油企盈利空间扩大,但这并不意味着,随之降低的成本会顺延至终端成品油价。以上次调整起征点为例,2011年11月第一次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后,三大油企并没有相应降低成品油销售价格。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始末
2005年5月26日,中国石化工业协会副会长潘德润26日在“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行可行性调研,中国拟征收资源暴利税。
2005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红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税务部门已经将资源暴利税提上议事日程。
2005年11月14日,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在一次会议上指出,2006年起国家将考虑向石油公司开征“利润税”或“暴利税 ”。
2005年11月26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2006年起国家将考虑向石油公司开征“特别收益金”,以考虑石油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成本。
2006年3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指出本办法自2006年3月26日起执行,起征点为40美元/桶。
2011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指出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该调整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2012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方式的通知》,规定从申报缴纳2012年石油特别收益金开始,将征收方式由原“按月计算、按季缴纳”调整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
2014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65美元/桶,仍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