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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权放开为能源改革添旺火

日期:2015-03-24    来源:中国石化报

国际石油网

2015
03/2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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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口原油 能源改革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长期掣肘地炼的油源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让人们对能源改革提速充满期待。

放权助产业结构优化

我国原油进口资质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两类,拥有国资资质的企业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珠海振戎和中化集团等5家国企,其进口配额实行自动许可,进口数量没有限制。同时,23家贸易公司拥有非国营资质,并实行进口配额制。

在这一原油进口体制下,地炼长期受到油源问题困扰。据统计,我国地炼原油来源主要有4个渠道:一是国产原油,多为非法收购或采购的零散原油,占地炼原油供应的6%;二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通过原油和燃料油配比搭售方式流入到地炼的原油,占35%;三是地方炼厂通过中油燃料油销售公司和中国海油拿到的原油,占42%;四是中国石油跟地炼合作代加工模式的原油,占9%。由于原料采购渠道不稳定,地炼企业装置加工量、开工率等受到严重影响。同时,油品质量参差不齐,给油品升级和市场监管带来不利影响。

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新建、改扩建炼油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凡是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均可按核准能力使用国产或进口原油。但近年来,一些地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了一些炼厂,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低的落后产能,难以适应炼油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需要,严重影响了炼油产业结构优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炼油行业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统筹解决问题的方案:将解决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与淘汰落后炼油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监管,以及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允许符合条件的炼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运用市场手段促进炼油行业优化结构。

与此同时,一方面,近日国际原油期货连续上涨,国内成品油价格也迎来连涨,地方成品油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炼化企业因没有优质油源处于经营亏损边缘,油品质量升级难度较大。在此背景下,通知的出台恰逢其时。

地炼将借放开实现重整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对山东地炼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历史性的机遇。

中宇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永浩也认为,该政策属于国家进一步推动成品油市场化的配套措施,与原油进口权放开相辅相成,将颠覆地炼的炼油原料来源配比情况,改善其油源短缺窘况。同时,这将极大程度推动油品升级进程,有助于高清洁油品的普及。可预见的是,地炼可使用进口原油会带来我国原油消费量快速增长,进口原油及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将获益。

事实上,相较于2013年10月的意见征求稿,这次通知大幅降低了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原油的门槛。

通知对新增使用进口原油企业的条件明确规定,包括要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在此前的意见征求稿中,能使用进口原油企业的条件是,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加工成商品油),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除了炼油能力门槛降低外,意见征求稿中曾提出的申请主体应是国家批准的炼油企业或2000年清理整顿后的炼油企业、企业要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这些条件最终也被删除。

山东多位地方炼厂人士表示,对于地炼来说,这次文件中设置的条件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努力一下是可以达到的。据悉,满足目前原油进口使用权的地炼数量在15~20家。

分析人士同时认为,国内炼油企业将会在政策驱动下,更加标准化、国际化。

通知还对200万吨/年以下的装置提出明确淘汰,地炼格局洗牌必将展开。地炼将借助进口原油放开来实现格局重整,优势地炼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规模效益;弱势地炼则将在洗牌过程中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要么出局,要么被兼并或抱团取暖。

能源领域改革快马扬鞭

近期, 包括原油进口使用权进一步放开、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等好戏接连上演,为中国进一步深化能源改革吹响号角。专家表示,能源行业准入门槛有望进一步向民资降低,2015年或将成为中国能源改革元年。

2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要密切跟踪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制度,推进能源价格、石油天然气体制等改革,大力发展非常规能源。

2014年6月,习近平曾提出推进能源革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

专家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也是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落地的行动之年,一些重大改革措施将会出台。比如,能源行业可能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部分环节或领域的垄断局面将会逐步打破、资源价格日趋市场化、行业法律法规制度和能源税收制度完善等。

专家表示,目前中国能源供应宽松,对能源的需求增速减缓。另一方面,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带来能源价格下跌,并且后期还将持续低迷。这些因素,都为能源改革创造了稳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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