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开展了湖南省201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巴陵石化被评定为湖南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作为中石化驻湘央企之一,有着40多年历史的巴陵石化坚持依法诚信经营,诚信纳税,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2014年,在原油价格断崖式下跌与化工市场持续低迷相叠加,企业运营难度与风险骤增的情形下,巴陵石化强化持续改进,提升经济技术指标,奋力扭亏脱困,全年实现各项税费26亿元。
据悉,自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以来,巴陵石化已连续10多年被评定为湖南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