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整合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审计、监察等监督力量,对海外项目开展联合监督的工作方案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准备经过审定后开始施行。
针对中央巡视组6月15日反馈意见涉及海外业务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正迅速推进,目前已经在完善机构、建章立制和理顺海外管理机制等方面全方位展开,并初步见到效果。
行动迅速 职责明确
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后,集团公司党组和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海外业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组。针对涉及海外投资业务存在的问题,先后5次召开海外板块层面业务部门专题研讨会,研究整改落实措施方案,通过反复沟通和对接,拟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海外投资业务对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集团公司海外业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着力解决海外投资决策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腐败风险大等突出问题,形成了组织有力、职责明确、上下联动、行动迅速的整改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 加强监管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海外投资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制度不严、投资管理中权力寻租、投资业务内部管理监督不严、外部监管缺失”等3大类5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自查—整改—规范—提高”主线,集中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披露事项,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并列出了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的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整改。
海外投资监管既是中央巡视关注的重点,也是集团公司管理的难点,存在政治、经济、安全和市场等多重风险。以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整改工作的目标是切实提升海外业务管理水平,通过完善海外投资管理制度,细化和落实投资决策、项目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海外项目审计监督和专项巡视工作制度,组建海外监督队伍,实现海外业务监督全覆盖。
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有机结合,通过专项调研,梳理出16项业务监管需求清单。整改工作已经起草完成了《海外投资管理办法》《海外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海外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海外项目运营管理办法》和《海外党建工作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初稿,以求从制度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和管理行为。《海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海外投资项目类别、管理权限、决策机构、审批流程、权限划分和监督检查等,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申报、评估、审核和决策单位及负责人实行终身追责制,强化海外项目先期投资过程的监管。《海外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的后评价工作计划,开展对所有海外项目后评价情况的系统清理,加强和改进海外项目的后评价管理。《海外项目最终投资决策(FID)管理实施细则》《海外项目运营管理办法》是两项新的管理制度,它们与修订的《海外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实施细则》一样,目的是力求进一步规范海外投资决策程序。
堵塞漏洞 杜绝“寻租”
从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监督责任入手,针对利用供应商管理混乱的空子搞权力寻租的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海外项目供应商管理办法》,加强对海外供应商管理。
与此同时,2014年集团公司《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物资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为标准,加大供应商准入、筛选和检查的力度,使供应商信息公开透明,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权力“寻租”发生。同时,开展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围绕中国石油平台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改。对高级主管以上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并与中国石油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全部进行登记申报,在查找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问题的同时,提高各级领导人员严格自律的自觉性。
深化改革 理顺机制
针对内部管理不严、外部监管缺失的问题,已经启动对境外资产清理排查工作,并在制度层面研究制定《海外资产监管办法》。同时,借鉴国际石油公司壳牌公司对其海外业务审计体系,对中国石油海外投资项目实行审计全覆盖面临的挑战做了分析,为集团公司层面编制海外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方案提供了第一手材料。通过深化改革,理顺海外油气业务管理运营的体制机制,明确集团公司、海外板块、地区公司对海外油气业务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可从顶层设计上保障海外业务规范管理、协调运行。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对海外地区公司和国别公司的调研。与此同时,强化监督,整合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审计、监察等监督力量,对海外项目开展联合监督,实现监督检查三年全覆盖。在中亚(包括俄罗斯)、中东、拉美等大区设立代表处,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统筹区域内甲乙方的协调和管理。目前,建立集团公司海外监督的调研工作已经启动。
海外业务专项整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在按时、优质、全面完成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基础上,整改工作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中国石油海外业务的运营和管理水平,为海外油气业务的优质高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