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胜利油田出台《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标志着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驶入了规范化、标准化的快车道。
2013年以来,按照集团公司绿色低碳战略部署和对地热余热产业发展要求,胜利油田加快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步伐,推动转型发展,通过“项目带动、示范引领”,促进油田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目前,油田已经建设完成了聚园地源热泵冷热联供代油供暖、临盘宏祥小区深井地热供暖、鲁胜集油站污水余热利用等8个项目,累计实现新增和替代供暖(制冷)面积67.82万平方米,代油5978吨,节约标煤1.9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94万吨。
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地热余热资源开发项目部通过总结近两年项目推进经验、梳理项目运作程序,在凝聚油田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管理办法》,于7月22日以胜油局发〔2015〕95号文件下发。
该“办法”分基本要求、分工与职责,管理内容与程序,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办法”明确了地热余热项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与职责,指出地热余热资源开发项目部是油田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发利用年度计划工作编制和上报程序进行了明确,明确划分了投资类和非投资类(BOO、BOT、EMC等模式)项目运行管理流程,并建立了监督检查与考核激励措施。
“办法”对确保依法合规、高效推进地热余热资源开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实现地热余热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开通了绿色通道,也将为实现油田绿色低碳和节能减排、增效创效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