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针对危险废物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曝光了一批典型重点案件。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就有这样一家企业,违法使用危险废物做原料结果导致当地河水遭到重金属污染。
当地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地一条叫做车坝河的河水受到污染,调查人员立刻对附近这家叫做湘盛化工的企业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企业应急池内有一根暗管与雨水管相连,直接将生产废水排到几百米外的车坝河。
经检测,污水中锌的含量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但奇怪的是,专门生产硫酸的湘盛化工,环评批复是使用硫铁矿做原料生产硫酸,主要生产原料是硫铁矿,那企业的废水中怎么会出现锌?难道还有别的企业再向河中排放污水?但对周围的企业调查了一圈之后,均没有发现任何排放锌这种物质的可能,无奈调查人员又回到湘盛化工。
环保局调查人员对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料进行了检测,果然发现企业的原料已经从原来的硫铁矿改成了硫化锌。原来近一段时期内原料价格上升,造成生产成本过大,于是企业开始在原料上动起了歪脑筋。
经查,湘盛化工联系了广东一家叫中兴岭南丹夏冶炼厂,从那里引进价格较为便宜的硫化锌渣作为原料进行生产。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家企业换的新原料硫化锌属于危险废物,但是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这些名录以及《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涉嫌刑事犯罪的内容毫无所知。
经检测,这家企业原料中的镉超标5.02倍,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危险废物840吨,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湘盛化工法人代表梁长训我们当时对环保法没有认识,也没有想到变个原料(会)犯罪。我们是追悔莫及,非常后悔。这也是一个教训,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心中有法。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湘盛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专家表示,企业因为不懂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降低生产成本擅自改变生产原料,导致了刑事犯罪,这样的案例值得反省。
山西违法炼油谁之过?
废油中含有致癌性的多环芳烃等大量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丢弃、填埋和焚烧,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但在山西的有些地方却把废油这种危险废物当成了“生意”。
废机油的回收再利用,利润极具吸引力,再加上工艺简单,催生了大量的土炼油企业。记者日前跟随检查人员来到一家叫做奥嘉佳源的再生利用公司,一进场就闻到了浓烈的柴油味道,但是老板坚称出的是“打火油”(燃料油),还在试生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