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 预计使用第六阶段油品后,在用汽油车颗粒物排放降幅达10%。据了解, 机动车排放污染是北京市PM2.5的最大来源。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5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左右。
北京市环保局今天(31日)说, 不断改善车用燃油品质是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的重要措施之一。车用燃油品质的提高不但保障新车的正常使用,还会提高净化器转化效率,使得全部在用车排放同步大幅削减。北京市于2004年、2005年、2008年、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第二、三、四和五阶段地方油品标准。
第六阶段《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两项地方标准的技术指标参照了目前国际上最严格的车用燃油标准,硫含量维持不变,进一步加严汽油中的烯烃、芳烃、苯、蒸气压、馏程和柴油中的多环芳烃、密度、闪点、清净剂等主要环保指标。两项地方标准分别规定了北京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的产品分类、为强制性标准。
为了保证安全和置换质量,按照惯例,新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实行自然置换。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置换期结束后,即2017年3月1日起,北京市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新标准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测频次,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力度,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