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冀东油田2017-2018年12大类十二醇物资代储代销项目
项目编号2016-0166410-JDYT-0004933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招标编号:JDYT-GYC-GKWZ-2016-0291。冀东油田2017-2018年12大类十二醇物资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使用功能:满足冀东油田2017-2018年12大类十二醇物资使用需求。
技术标准:现行有效标准。
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要求。
服务: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项目进展情况: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3、已获得ISO9000体系认证; 4、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与标的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7、近三年内相关供货业绩且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需提供小样(固体500g/液体500ml)二次编号后进行检测,由招标中心进行一次编号,项目单位进行二次编号,检测结果作为评审依据。(送样到冀东油田招标中心320室,送样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11:00,联系电话:0315-876866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 10、投标人须在报价单中填报与计划物资名称对应的实际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物资名称,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物资明细与计划物资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单中注明与原计划物资名称对应的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物资名称并进行书面澄清,经专家评委评审后方可定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15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20 16:30:00.0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按以下要求及步骤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1.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银行柜台或企业基本帐户网银以电汇或电子转账的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我中心不接受现金存款),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冀东油田2017-2018年12大类十二醇物资代储代销项目资料费”(我中心不接收个人网银、ATM机或POS机汇款); 2.提交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等书面资料。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人委托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潜在投标人退款信息表,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扫描后一起发至标书发售联系人(公告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 3.接收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在完成第1、2步聚后,请及时与我中心标书发售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标书发售联系人查收并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潜在投标人邮箱; 4.发送招标文件确认书。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书的填写,并以扫描件或传真形式回复标书发售联系人。 标书发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315-8768778 电子邮件:lgf6868@petrochina.com.cn 业 务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 0315-8768662 电子邮件:gyyyf@petrochina.com.cn 汇款确认联络人:刘女士 电话: 0315-8768633 电子邮件:liurx2007 @petrochina.com.cn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13 08:30:00.0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31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需从投标人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此款项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号转出。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元,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冀东油田2017-2018年12大类十二醇物资代储代销项目投标保证金”。(2)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30000元,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2016年度投标保证金”。备注: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于“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补交差额。
六. 开标
招标人:冀东油田公司招标中心招标二室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16-12-13 08:30:00.0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313室。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冀东油田公司第二科研楼413室邮编:063004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15-8768879传真:0315-8768165
电子邮件:lgf6868@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账号:0403014629221020934
投标攻略2016年9月版.zip
货物需求一览表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