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石油网 » 石油行业要闻 » 中国石油要闻 » 正文

长春元旦起低于国五标准车辆不予注册和转入登记

日期:2016-12-2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国际石油网

2016
12/20
10:0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国五标准 油品升级 石油环保

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长春市将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低于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据了解,去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工业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公告,要求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并经国务院同意,实行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公告明确要求,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据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初次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最新环保车型名录;外埠迁入本市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最新环保车型名录,并须经环保检验合格;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按此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低于国五标准的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返回 国际石油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