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周一(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以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
根据发改委网站刊登公告称,2017年1月1日起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根据该公告,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汽油(V),0号车用柴油(V)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发改委等并称,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