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各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
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办发〔2017〕8号)要求,现就我区2017年度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已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油点及管理公司)。
二、上报资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
2、《2016年度加油站(点、船)基本情况表》(附件2);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4、符合《成品油实施细则》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5、《营业执照》副本;
6、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7、有效期内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报告及加油机检定证书;
8、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9、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土地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16年度经营管理情况、散装汽油购销管控情况以及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
三、有关事项
1、各镇街(场)、平台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督促属地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及时开展年检工作,并做好实地核查。
2、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将资料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复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班前报区经信局414办公室(萧山区北干山南路)。
3、油品经营企业须符合消防、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方能通过年检合格,对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按浙江省成品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2705237。
附件: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2016年度加油站(点、船)基本情况表》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