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
宁夏石化公司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作为全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查试点单位,工作积极主动,对VOCs排放管控起点高标准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经验。”5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组对宁夏石化公司VOCs排查试点进行现场审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郑忠安如是评价。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VOCs污染源管控项目通过验收。
VOCs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的主要来源,其综合整治是治污降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2016年5月在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开展VOCs污染源排查的工作试点。随即,宁夏石化公司启动VOCs管控项目,成立VOCs综合管控项目实施工作组,与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合作,采用VOCs综合平台管控技术路线,建立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程序,利用先进可靠的VOCs管控技术、检测仪器和设备,根据炼化企业生产运行特点,对公司18套装置的生产工艺系统、有组织工艺系统、储运系统、废水集输处理系统及非正常工况系统VOCs排放源,进行了现场排查及总量摸底核算、泄漏检测及修复复检,建立起了一套满足公司需要的生产装置VOCs综合管控信息平台,实现了远程网络平台式管理。
此次专家审查,宁夏石化公司VOCs污染源排查试点顺利通过了来自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及自治区环境评估中心、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专家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