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十建公司与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就淄博基地供暖业务移交签订了框架协议。
“供暖”一直是十建公司“
四供一业”分离移交业务中,推行难度最大的一项,也是“四供”业务移交中的最后一项。此次能够顺利签订框架协议,标志着十建公司“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十建公司淄博基地社区供暖业务移交工作可谓是一波三折。早在2010年,十建公司就主动与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洽谈,与淄博热力达成了初步意向,在对淄博基地社区供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备分户收费条件后即进行移交。改造结束后,却因为淄博热力对改造结果不满意,最终造成业务移交“停摆”。
近几年来,十建公司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的洽谈沟通。由于淄博市人民政府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标准和政策,在资金问题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所以造成该项业务移交工作举步维艰。
同时,由于十建公司淄博基地的供暖业务一直由公司2001年协解人员组建的新企业淄博化建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属半社会化管理模式。针对这一特殊性,十建公司“双车道”并行,在加大与地方政府洽谈的同时,还积极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解除社区服务企业的后顾之忧,确保淄博基地社区的和谐稳定。
自2月份“供电”业务成功签订框架协议后,十建公司加大供暖业务移交的步伐。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每个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追踪工作进展,落实进度安排。
6月16日,十建公司再次专题召开“四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会。会上,十建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存庭明确要求,要全力以赴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移交程序,克服一切困难做好移交工作和后续安排,实现社区平稳过渡。
为了确保供暖业务顺利实施,十建公司实施小组认真研读国家和集团公司的相关政策、文件,最终参照《财务部关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 交中面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号)的内容,初步核算出供暖改造费用,为此次业务移交提供了基础保证。
“风雨之后见彩虹”,经过与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数轮“谈判”,最终确定框架协议。
此次“供暖”业务的移交居民户数为4846户,供热面积为33.17万平方米,移交范围还包括供暖泵站、供暖相关的设备设施、热力管网、管沟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