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市工商局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开展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品质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强化认识,建立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全市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会议要求,把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监管措施,确保油品质量明显提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主体底数。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成品油市场状况,摸清当地成品油经营单位底数,逐户登记,分批开展质量抽检,确保年内对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抽检达到100%全覆盖。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查处有证无照站点,并积极配合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取缔无证黑站点、流动加油车等。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做到“有疑必查、有举必究”。
三是开展约谈,推进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在显著位置公开公示油品质量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拒售劣质油品。各地建立成品油经营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油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销售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阻”,增强成品油经营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严厉查处,强化法律威慑力。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行为;严厉查处未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油品行为;严厉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严厉查处对油品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