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车用
乙醇汽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等8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天津市
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国清任组长,副市长孙文魁、赵海山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审批办、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各区人民政府,相关汽油生产和销售企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建立天津市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曹小红、姚来英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景悦,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
三、成立天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副市长孙文魁任组长,副市长李树起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森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四、成立天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市长孙文魁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魁臣,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局、市审批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天津警备区保障局、武警天津市总队保障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五、建立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副市长赵海山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嘉华、市商务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供销总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
六、成立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金湘军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穆怀国,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七、成立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副市长姚来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景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滨海新区区长杨茂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投资办、市通信管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成立天津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姚来英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景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海关、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市钢铁工业协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上述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名单由其办公室自行发文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