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山东省林业厅消息,
中石化胜利
油田分公司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兴建了159处
油井等油田设施。
山东省林业厅是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时,透露上述消息的。
中石化作为一家知名油气企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一百多处油田设施,这一做法遭到了环保部门督办、批评。
针对中石化这一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要求山东省全面落实整改。
违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159处油田设施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渤海之滨,东营市境内,新、老黄河入海口两侧。总面积1530平方公里,是世界上土地面积增长最快、国内最大的新生湿地。
1992年10月,该保护区由国务院批准建立,是以保护新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内鸟类众多,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丹顶鹤、东方白鹳等10种,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大天鹅、灰鹤等49种,被誉为“鸟类的国际机场”。
2013年,经国际湿地公约组织确定,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正式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在上述会议上所做的汇报,自2013年以来,中石化
胜利油田分公司在该保护区内违规兴建了159处油井等油田设施,37处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
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作为中石化旗下最大的油田勘探企业,其总部正好位于黄河下游的东营市。
同时,胜利油田工作区域的东部油区主要分布在东营,跟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出现交叉。
中央环保督察组: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督查组在督察中发现了中石化的上述问题,责成山东省整改。
山东省林业厅表示,目前部分油田设施已经整改完成,保护区内陆域部分缓冲区24口油井已全部封停并恢复了生态。
而保护区海域部分核心区、缓冲区的油田生产设施,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修改后的《胜利油田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休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滩海油田开发工程关停退出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送国家海洋局待专家复核,正在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已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在2020年底前,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违规所建油田设施要全部退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要恢复保护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