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
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北京市汽、
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6月8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89号
汽油由每升6.94元调整为6.84元,降低0.10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2元调整为7.31元,降低0.11元;95号汽油由每升7.89元调整为7.78元,降低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7.10元调整为6.99元,降低0.11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配送制,元/吨 |
非配送制,元/吨 |
元/吨 |
元/升 |
89号汽油 |
8805 |
8714 |
9105 |
6.84 |
92号汽油 |
9351 |
9255 |
9651 |
7.31 |
95号汽油 |
9898 |
9796 |
10198 |
7.78 |
0号柴油 |
7775 |
7694 |
8075 |
6.99 |
-10号柴油 |
8260 |
8174 |
8560 |
7.41 |
-20号柴油 |
8663 |
8574 |
8963 |
7.76 |
-35号柴油 |
8986 |
8893 |
9286 |
8.04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