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地方工商局集中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成品油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省工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此次抽检工作从6月份开始,7月31日前结束。抽检对象一是针对2017年度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中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进行专项抽检;二是针对原环保部2017年组织开展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及周边地区市售车用燃油质量抽检销售不合格油品华储石油、21站石油、兴隆石化、联营石化的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抽检;三是针对大同、忻州两市辖区的全部民营(包括个体)企业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