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14日凌晨,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
欧盟委员会就2030年可
再生能源目标进行三方会谈,各方代表修订并签署《可再生
能源指令协议》,同意将欧盟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从27%上调为32%。
卢森堡环境保护部长克劳德·特鲁姆斯透露:“该协议包括到2030年将32%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定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并允许在2023年审查上调水平。与此同时,欧盟将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占比定为20%。”
去年年底,欧盟成员国同意到2030年实现27%的可再生能源占比,但一些国家和企业认为这一数字过于保守、不够“宏伟”。6月11日,28位欧盟能源部长齐聚卢森堡,讨论应对能源和气候变化的一揽子计划,并对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进行了激烈辩论。
据外媒报道,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三方提出的方案并不统一。欧洲议会最初赞成35%的份额,但现在提议将目标调整为34%;欧盟理事会最初坚持能源部长们去年批准的“至少27%”方案,但现在提出了两种方案:30%—31%或32%—33%;欧盟能源委员会也已准备好接受30%以上的目标。这意味着,最终达成的32%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是各方妥协和平衡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欧盟各国中,西班牙和意大利加入了支持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35%的欧洲议会阵营。据西班牙《国家报》报道,西班牙首相佩德罗·桑切斯(Pedro Sanchez)领导的新政府比前任政府更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新任能源部长里贝拉(Teresa Ribera)承诺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方面做更多工作。
欧洲风能协会表示,无论目标是大是小,欧洲国家都需提前做好准备,制定并执行可再生能源拍卖的时间表,以提高投资透明度。该协会首席执行官Giles Dickson明确指出:“对未来至少三年的可再生能源拍卖数量、时间和预算做出明确承诺是欧盟实现可再生能源目标的最可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