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实施非法生产、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的;违规私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的;违规建设运营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销售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的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前,主动退出非法经营、拆除相关经营设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继续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在“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中为相关违法经营者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全市各级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在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侦办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合法经营者权益的违法案件、整治一批违法经营的重点地区、惩治一批“黑加油站点”违法经营者,确保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将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积极参与。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涉黑加油站点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加油站点”违法经营、铲除“黑加油站点”滋生土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予以奖励。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当面举报等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举报。
举报电话:12315(工商)
12365(质监)
12312(商务)
邮箱:wn2360339@126.com
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