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非法生产、储存、调制、销售成品油的;违规私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的;违规建设运营撬装站,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销售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成品油的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对主动退出非法经营、拆除相关经营设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欢迎社会公众踊跃参与全市“黑加油站点”联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举报涉“黑加油站点”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举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0915-3212558 (市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邮 箱:1010354250@qq.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