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际石油网从四川省发改委处获悉,按照现行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2018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现将四川省一价区92号汽油下调为6.78元/升,0号车用柴油下调为6.45元/升。
原文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物价)局:
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2018年1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现将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并公布了中心城市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我省三个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相应调整(见附件)。
二、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后,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我省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见附件。合同未约定配送部分的费用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10〕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12月14日24时起执行。
六、其余事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讯《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努力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品名 |
一价区 |
二价区 |
三价区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89#汽油 |
8280 |
8580 |
6.35 |
8380 |
8680 |
6.42 |
8480 |
8780 |
6.5 |
92#汽油 |
87952 |
9095 |
6.78 |
8895 |
9195 |
6.85 |
8995 |
9295 |
6.93 |
95#汽油 |
9310 |
9610 |
7.3 |
9410 |
9710 |
7.38 |
9510 |
9810 |
7.45 |
0#车用柴油 |
7290 |
7590 |
6.45 |
7390 |
7690 |
6.54 |
7490 |
7790 |
6.62 |
﹣10#车用柴油 |
7745 |
8045 |
6.84 |
7845 |
8145 |
6.93 |
7945 |
8245 |
7.01 |
0#普通柴油 |
7290 |
7590 |
6.45 |
7390 |
7690 |
6.54 |
7490 |
7790 |
6.62 |